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华电高砂水电有限公司福建省沙溪高砂水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沙溪高砂水电站项目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境内的沙溪河干流上
运营单位:福建华电高砂水电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内容:高砂水电站安装4台灯泡贯流式机组,单机容量为12.5兆瓦,电站总装机容量50兆瓦,利用小时为4000小时,多年平均发电量2亿度。水库总库容(校核洪水位以下)4000万m3,正常蓄水位103m,相应水库面积5.85km2,相应库容2489万m3,汛期限制水位102m,相应库容1911万m3。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106亿m3,日调节,是一座低水头径流式水电站。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邮箱5131432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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