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金华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金华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于博思百睿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qbsbr.com/)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华路道路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中山市西区金华路道,金华路设计起点位于金华路与好来街交叉口,终点位于金华路与崇章路交叉口;
4)项目类别: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5)用地及建筑规模:本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金华路道,金华路设计起点位于金华路与好来街交叉口,终点位于金华路与崇章路交叉口,项目全长236.371m,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为24m,设计车速为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迁移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6)总投资:总投资2654.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702353230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博思百睿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总
联系电话:15510973545
邮箱:bsbr2020@126.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科路14号科技创业园B座422房间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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